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」第4點、第6點,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以農水保字第1111865668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、令稿及法規命令條文各1份
發布日期:111-10-30 | 觀看人次:307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」第4點、第6點,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以農水保字第1111865668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、令稿及法規命令條文各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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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」第4點、第6點,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以農水保字第1111865668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、令稿及法規命令條文各1份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