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充實長照服務資源,提升社區式長照服務分布密度,以期達到「一國中學區一日照」之目標,爰透過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-城鄉建設-公共服務據點整備-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」積極活化公有土地,以新建方式設置社區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,公開遴選服務廠商進駐。
二、徵求對象:
(一)具從事長期照顧服務法所定長照之機關(構)、法人團體。
(二)地區級以上醫院。
(三)立案之法人或團體,其業務範圍列有長期照顧服務等相關業務。
三、符合評選資格者請依本所公告時間(民國114年3月31日至民國114年4月10日16時整止)於期限內提具資格證明文件及服務建議書親送或郵寄(依郵戳時間)本所社會課,由本所基本資格審查完成後通知辦理評選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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