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住民族委員會業於114年4月28日修正「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」第3點、「公有土地增編原住民保留地處理原則」第2點及「公有土地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要點」第2點,並自發布日起實施。
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一、增列毗鄰原住民族地區之新竹縣北埔鄉、高雄市六龜區、屏東縣枋山鄉、車城鄉、枋寮鄉、萬巒鄉、內埔鄉為公有土地增編原住民保留地之實施範圍。
二、增列毗鄰原住民族地區之新竹縣北埔鄉、屏東縣枋山鄉、車城鄉、枋寮鄉為公有土地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實施範圍。
檢附發布令及修正規定各1份,供有關單位及民眾參閱。
如需進一步資訊,請洽承辦單位。
下載檔案:
本會於114年4月28日修正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第三點 公有土地增劃編保留地處理原則第二點 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要點第二點.pdf